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歲月靜坐 (7)
分類:
街頭‧事件
在邪惡的人權劊子手虎視眈眈注視下 ....
野草莓學生被抬走又返回來
回到風中靜坐
達賴喇嘛加入了
圖博的流亡難民也加入
廣場是自由的
人權是全民的
這裡不會再平靜了
事情正在發生 ...
野草莓談國恥
◎ 幾顆野草莓
就在國際人權日隔天不到廿四小時內,十二月十一日凌晨三點到五點間,
台北市警方於自由廣場進行兩次驅離行動。
誇張的大批警力,將集結於自由廣場陳情的圖博朋友及野草莓們,依集遊法命令解散。
警備車先將不諳中文、聯繫不便、身無分文又不熟路況的圖博朋友,
半夜「丟」到大湖公園、南港及關渡等偏遠地點;
接著再度集結,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警力,將廣場上的野草莓們架上警備車、載往台大「丟包」,
並將同學原先要自行整理帶走的物資當廢棄物處理。
這些違反正當程序及比例原則而公然蔑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作為,實在令人髮指!
對於未經許可的集會遊行,警方在處理上必須精確操作比例原則,做好公共秩序與基本人權的衡量,
只有在「已有嚴重危害他人法益情節」時才能命令解散,這是集遊法第廿六條的要求;
野草莓已經和平集會數日,毫無侵害他人法益的情節;
且不論廣場一向是人民集結以討論公共事務,表達對公共事務關心的場所,更遑論對公共秩序的危害。
為何廣場上只是多了圖博朋友的和平靜坐,即認定「已帶來程度嚴重的危害」而一律驅逐?
他們來廣場,只希望能夠有合法居留權可以安穩順利過日子,
這種弱勢者最基本生存權的訴求,卻被當成恐怖份子一樣對待,難道政府這種處理不令人感到不齒?
對照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對於紅衫軍未經許可的萬人遊行也未命令解散,豈不荒謬?
對於如此弱勢的圖博人也未考慮到他們的處境而一律以過當的手段驅逐,更是明顯的「吃人夠夠」!
可見得集遊法的衡平標準根本就是隨上位者的喜好與立場而浮動,
也難怪集遊法是每個當政者都不放掉的統治工具!
集遊法最惡處,在於他是一部管制法,而非保障法,這是社會各界早已一再強調的;
大法官說國家對於集會遊行有「保護義務」,在現行法下此種精神早已不復存在,
因為集遊法留給主管機關有利用空泛比例原則裁量空間恣意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可能,
完全成了執政者濫權、掃除異己的利器,正如此次對待圖博朋友們的不友善行為,
比起張銘清事件更是「國際醜聞」、「國家恥辱」!
台灣還是我們所認識的那個以言論發表自由為驕傲的國家嗎?
在民主自由價值已經貫徹二十年的台灣,過去對於人權的箝制已經悄悄復辟,
這些人權淪喪事實才是真正的國恥!
請政府與所有公民朋友們正視人權淪喪的事實!
政治大學法律系 江廷振
台灣大學社研所 林凱衡
台灣大學政研所 許容禎
台北大學法學系 辜郁哲
( 「自由廣場」/ 12.15 )
邪惡的人權劊子手......
回覆刪除張老師形容得真貼切!
當初恨透了阿扁的假改革、真貪瀆、無誠信
投票給馬英九
只希望台灣能多點共識、減少族群衝突
沒想到
馬統政府不只是笨蛋還是壞蛋
仰中共鼻息而施政
放任手下爪牙胡作非為
更犯了打壓人權、封鎖言論集會自由的大忌
野草莓的聲音看似微弱
圖博人民的心聲也備受忽視
但只要持續發聲
就會有更多人聽到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第一張是真的有那個東西(雕塑?)嗎?真有意思。
回覆刪除那是個充氣大模型
回覆刪除中間有兩道滑梯
週日放在廣場上
供孩童戲耍
倒是這劊子手模樣
擺在這廟宇前颇有異曲同工之妙
也能壯膽作勢
不妨用混凝土捏它一百個
將廟宇圍起來
也是不錯的藝術裝置啊 ...
看著藏人的眼神,令人難受..........
回覆刪除哇喔~老師用黑白去照,
回覆刪除整個氛圍都出來了,
整個感動度上升,
台灣的歷史見證!
^_^ 感謝您的分享與推薦,感恩ㄏㄚˊ!真正勇敢的台灣人皆視死如歸從容就義。而挺扁挺倒
回覆刪除底令人傻眼到不可思議的鄉愿之人,也就是有很多不理智舉動的人,皆不配稱為勇敢的台灣
人;什麼樣的政客就有啥樣的支持者,願與君共同檢驗之。
野草苺與自由圖博都不等於挺扁
回覆刪除請6樓朋友超脫藍綠思維
看待人民的集會言論自由
六樓的只是想人家連到他的網誌去看吧!
回覆刪除他在別人的無名也留一模一樣的話!應該是"剪下貼上"衝人氣吧!